子产(?—公元前522年),姓姬,名侨,字子产,春秋时期郑国人,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出身于郑国贵族,郑简公十二年(前554)为卿,执政二十三年,相郑简公、郑定公二十余年,卒于郑定公八年。
当时郑国内忧外患,国力日渐衰败,处境非常危险。为了富国强兵,子产大力推行社会改革,处罚那些荒唐不法、奢侈浪费的人,遭到了很多大贵族的反对。面对威胁,子产毫不退却,他说:“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我死也得做。推行善政,不能中途改变,我决心坚持到底。”
为了使国家有法可依,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子产主持制定了“刑书”,开启了春秋晚期成文法公开化运动的先河。这套刑书起初写在竹简或木简上,后来子产下令把全部文字铸在一口鼎上,放在王宫门口,让老百姓都能看到,这就是有名的“刑鼎”。
子产铸“刑鼎”,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使民众对于主政者所确立的是非准则能够事先掌握,对于个人行为的后果能够有所预测。子产铸鼎,昭法天下,不论在法制史上还是在社会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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