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的提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自媒体的普及,各种各样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层出不穷。很多家长遇到这样的问题,上小学或上初中的未成年子女趁家长不注意,拿起家长手机,玩游戏,看直播,给游戏大额充值、给视频主播打赏,有的多则几千元、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把家庭积蓄打赏光了,这可怎么办呀,家长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先说答案:可以。
2.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律师的解释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视情而定。由于未成年人在游戏平台内进行大额充值或打赏的行为不属于纯获利行为,也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家长拒绝追认的话,应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家长有权要求游戏运营商或直播平台退款,如对方不配合,家长可以凭借孩子自行充值、打赏的有关证据,以对方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安徽鼎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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